少兒寫字的四個條件
兒童寫字需要有幾個條件:
1、手的小肌肉群成熟到一定程度;
2、大腦控制手的精細動作到一定程度;
3、手眼較好和協(xié)調能力;
4、一定的模仿動作的能力。
在智力測驗量表上,兒童在18個月時能拿筆亂畫;2歲半時能模仿畫直線;33個月能模仿畫圓;42個月能模仿畫十字和正方形。漢字的筆劃里有橫、豎、橫豎交叉、弧形、撇、納等。至少在3歲左右才可能模仿寫幾個筆劃簡單的字。
凡是主張早期識字的人,也都是只主張識字,而不是連識帶寫的。閱讀和識字需要的是不同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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