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愛”不是強迫。很多在傳統(tǒng)的家庭里長大的孩子都活的很累,父母總是在打著愛的名義,把他們的期望都寄托在了孩子的身上,并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孩子的身上。從小到大,父母對于孩子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倆字“聽話”。在學校里不能和學習差的同學在一起玩,不去能學隔壁的孩子那樣的調(diào)皮搗蛋,不能隨便的就聽信別人說的話,高考填寫志愿一定要聽父母給予的意見,找工作要穩(wěn)定……諸如此類,如果不聽話就是不孝,就是辜負了他們的好。成績好、考到名牌大學、找到穩(wěn)定工作會成為父母炫耀的談資。只是,為人父母卻從未問過孩子,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。父母用自己的意志塑造、綁架著孩子的人生。
孩子成為父母生活的焦點,究其根源,也許正是因為父母在現(xiàn)實世界中的不得志,轉(zhuǎn)而使其將精力投向了孩子,從孩子身上尋求自我的滿足感。
但父母有父母的人生,孩子有孩子的人生,每個人都應該追求自我的成長和實現(xiàn),而不是將希望寄予他人。這既不利于家庭氛圍,也不利于孩子。如果孩子不聽話,沒有照著父母希望的模樣發(fā)展,便是大逆不道,如此造成親子關系緊張;孩子從小得不到父母的肯定,或者性格叛逆,脾氣暴躁,人際關系糟糕,影響其職場、家庭、親子關系;或者性格懦弱,不善交流,長期處于自我認同度低的狀態(tài)。
父母必須承認孩子具有獨立人格,尊重孩子的人格,并發(fā)育孩子獨立、自尊、自強的性格。父母要做的,并不是修剪枝葉,而是培育呵護,發(fā)現(xiàn)孩子的天賦,讓其自由的成長。弗洛伊德認為一個人的人格由本我、自我、超我三部分組成。本我即原始的自己,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、沖動和生命力;自我即指“自己”,是對自我的意識,判斷保護自己不受傷害;超我是人格結構中理想的、道德規(guī)范的部分。如果要讓孩子成為一個身體健康,人格健全的人,除了滿足孩子對“本我”的基本衣食住行的需求,更要讓孩子明白“自我”的重要性,并形成一個能夠進行自我管理的“超我”。
父母也要反省自己。父母不是上帝,不是萬能的,特別是中國很多父母都是“無證上崗”,網(wǎng)上多見因父母缺乏責任心、教育不當而造成的家庭悲劇。也許,最好的方式,是父母也成為更好的自己,不要在孩子身上尋求自我的價值,而是返諸己,不斷修煉自身,先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、大寫的“人”,再去談如何培育別人——孩子,這另一個獨立的人。